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各省级训练单位,有关省级单项体育协会: 根据《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省体育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次全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工作。为确保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本人账户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体育公共服务-青少年注册”或“体育公共服务-青少年体育-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提交审核; (二)教练员、市本级体校及训练单位和县(市、区)体育部门、市体育部门、省级训练单位及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等各级审核人员通过登录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合,于3月1日前完成运动员注册信息的审核确认,逾期不补; (三)注册成功的运动员信息可在“浙里办-体育公共服务-青少年体育”青少年(儿童)运动员公示窗口查询。 (一)需参加2025年度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冠军赛等赛事的运动员; (三)已在省体育局办理注册手续但需办理交流的运动员。 (一)注册运动员应具有渐江省户籍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有浙江省学籍并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学生); (二)全省各设区市以及经省体育局批准的业余训练机构作为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 (三)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期限为4至9年,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18周岁; (四)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应当出示公安都门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提供规定的电子数据资料; (五)凡已在省体育局办理代表资格注册的运动员,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一律不得擅自与其它省市及相关单位进行人才交流、输送和双重注册; (六)各市办理交流的运动员需书面村料一式二份寄至省体育局体育训练处; (七)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执行。 (一)各市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运动员的注册工作,严格把好青少年(儿童)运动员的选才、培养和注册关,坚决杜绝在青少年(儿童)运动员选才、培养和注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各市体育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次注册工作的落实和部署,做好所属县(市,区)的审核把关工作(尤其是注册照片和审核战止时间3月1日前),把握好时何节点和工作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各级训练单位和相关学校,体育俱乐部等业训单位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把注册工作通知到位。 (三)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开始后,同步开放全省业训教练员信息采集窗口,请各市体育部门通知本市(含各县、市、区)所有业余训练教练员登录“浙里办”搜索“体育公共服务-教练员采集”或进入“体育公共服务-青少年体育一业余教练员信息采樂”进行填报,之前已采集填报过的无需填报。 (四)交流协议书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省体育局体育训练处;联系人:洪明,电话:0571-85061827。注册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571-87968598转803(工作日9:00-18:00),技术支持邮箱:support@sportdoyen.com。